《邮差总按两遍铃》读后感
一个看开头故事还挺无聊的小说。
讲流浪汉弗兰克到一酒吧跟店主尼克相互套路,弗兰克想骗吃骗喝,尼克想招他当员工。但是尼克不知道的是,弗兰克最后决定留下来是因为看中他的妻子科拉。
弗兰克跟科拉勾搭上的过程十分迅速,可以相当于西门庆勾搭潘金莲。一般这时候有两种选择,一私奔,二谋杀。弗兰克希望私奔,他是个流浪汉,喜欢自由的生活。科拉想的是谋杀,因为她需要安稳的生活,需要钱,她当初跟尼克在一起就是因为物质追求。
弗兰克听从了科拉的意见,设计了一套谋杀方案。然后尴尬的因为一个意外谋杀失败了。于是他们决定在尼克住院回来前私奔,但科拉没有坚持到最后。他们刚走不远,科拉就选择了回来,她实在无法接受这种流浪生活。
故事进展到这里,我当时看着都觉得比较平庸,偷情、谋杀、私奔,哼,这些看似刺激的情节看多了就感觉普普通通不算什么了。
然后弗兰克流浪着流浪着,搞到了一笔钱,居然想着这钱可以用来跟科拉做些什么,并且又回到了那个小镇。
嗯?几个意思,你俩见色起意的偷情居然还处出了真感情吗?
这我有点没想到啊,这也能算爱吗。
嗯......
怎么不算呢。
老倒霉蛋尼克发现了回来的弗兰克,埋怨他为啥在最需要他的时候跑掉,并且盛情邀请他再回来打工。弗兰克和科拉重逢后,又定下了第二次谋杀计划。
这次成功了。
他俩被抓进警察局里接受审查,从这里开始我觉得故事开始变得精彩起来。
第一个精彩的点就在于警察审问弗兰克时,双方的心理博弈。
但是如果案件就此被侦破故事结束,那也还是不过如此。故事还要继续,案件在律师手上得到反转,弗兰克和科拉不仅无罪释放,甚至还得到了一大笔钱。
题外话,美国影片里好多黑心律师啊,简直是专业律师黑。这个律师也很离谱,我以为他要搞钱,结果他搁这儿颠倒黑白完了,最后还不要钱。
回到小镇的弗兰克和科拉开始了他们并不美好的新生活。书中一段对话完美揭示了他们未来的命运。
“那天夜里,上帝吻了咱们的额头。他给了咱们两个人所能拥有的一切,可咱们就不是能享有那一切的料。咱们享有了全部的爱,但是咱们却承受不住,一下子垮了。一直去到了山顶上。可要是你把那种爱放进一辆福特汽车里,它就会给震得粉碎。咱们就是这样,两辆福特汽车,弗兰克。上帝眼下正在上面嘲笑咱们。”
小说导读里撰笔人说这是硬汉派侦探小说,说起硬汉就想起海明威,不过这本小说确实也很硬汉,基本没什么多余的描写,很多地方也是靠对话来交锋。
无论是一开始弗兰克去勾搭科拉,还是科拉耸动弗兰克搞谋杀,还是后来两人之间的试探拉扯,都是由简洁的言语对话来完成。他们的想法都呈现其中,也隐藏其下。很直白,但也别有意味。
这样的处理让后期弗兰克和科拉表面相互安抚对方,实际内心里算计一百种搞死对方的方式,对话间更有张力。
后面部分是全书精华所在,我就不做剧情简介了。
这本书的导读前面很贴心,加了个括号一注:不想知道小说剧情及相关细节的读者请在读完小说后再阅读此文。
被好多书里序言剧透的没脾气,能不能学一学。
后期还看到一个评论,说想起 《局外人》。这个读者很敏锐,译后记就有说"阿尔贝·加缪曾经公开承认,他的代表作《局外人》就是在阅读了凯恩的《邮差总按两遍铃》后获得灵感而写成的。
我比较喜欢导读里的一句话“绝望自有绝望的力量(就像希望也有希望的无能)。绝望也可以成为一种武器,用来对付这个残酷而又荒诞的世界。
而弗兰克与科拉这种始于欲望的黑色爱情,究竟算不算爱情,看到最后会有不一样的体会。